很顯然地您具有非常強烈的道德感,特別是你認為自己道德的「正確性」,所以我當然不會試圖改變你的想法,或者強調指出一個人所需要求生存的「基本收入」,是如何被你視同非要透過「工作」才算得上符合某種「道德」?
一個人因為種種不幸造成的失能失業,而政府的補助審核一再刁難,無親無戚或者眾叛親離的人(最可惡的就是這種批判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問你以下的問題:
問題一:
你是否同意道德不是絕對的,而是存在於一個範圍內的東西,這樣事物不一定總是對或錯,而是對與錯的程度,有些事情比其他事情更正確或更錯誤?
這種思維的最普遍的例子是面對偷竊和挽救一個家庭成員的生活之間的選擇的想法。竊取食物或藥物是錯誤的,還是讓你的家人遭受痛苦或死亡更加錯誤?
現在,我不知道你對這個問題的答案,但如果你確實認識到某些事情比其他事情更錯誤,那麼基本收入的問題就變成“基本收入是否比_____更錯誤或錯誤?”
這緊接了下一個問題。
問題二:
你能否有任何工作和不工作之間的其他選擇,再回到像上面的例子一樣,你做出錯誤的選擇(不是在勞動力市場上工作以賺取收入),也許還是更大的錯誤?
如果你認為以上都沒有任何一個適用於你,那麼你大可繼續相信工作的絕對道德正確性和不工作的道德錯誤吧。但是,如果你認為其中任何一個都可以適用,並且工作的道德錯誤可能超過不工作的道德錯誤,那麼或許可以提供一個讓人們有條件不工作的選擇?
比方說如果你面臨以下選擇:
一、為那些傷害甚至殺死你愛的仇人工作
二、為一家銷售毒油的公司工作
三、為在您的後院傾倒有毒廢物的企業工作
四、與讓你的生活悲慘的同事一起工作
五、領奴隸工資不足以滿足您的基本需求
六、正在從事一份你喜歡但無工資的工作,儘管你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但卻無法生活
七、做一份會短命的工作,比如呼吸石棉和保證癌症
在無法避免上述任何一項工作或情況之前,你會不會感激還有最後的選擇?
如果這種選擇所起的副作用是:「直接導致每個人突然賺取的收入,大於任何不工作的人」,那麼這是否能改善目前工作收入與不工作的人,得到相同的人處境?那是否一個讓現今的工作與收入的失調處境更對或更錯的例子?
如果有人可以獲得 $10,000 台幣不工作,而工作的人的工資比現況增加一倍或是更多如果能夠選擇「不工作」的另一個副作用是:
它直接導致那些強佔職缺,尸位宿餐或無能的人硬卡位只是想領薪水的人,有退出職位的選項,同時也使那些真正有熱情想要工作的人適得其所,但苦無空缺來填補這些相同的工作,然後這些工作實際上是快樂地完成,而不僅僅是假裝工作或做得很痛苦又不適任,這是不是一個比我們現在正確多一些或錯誤較少的例子?
我們是否想要讓某些人佔了職缺中什麼也不幹,同時阻擋那些想要真正工作的人?
如果你能夠考慮所有這些問題,但是你還認為基本收入與其他任何東西相比有多麼錯誤和之前相比仍然感覺一樣強烈,那就算了,我不想改變你的想法。我也不會批判你。
但是,如果你能夠考慮所有這些問題並且感覺不道德感不再那麼強烈,那麼可以得出結論認為無論這個理念實現有多麼遙遠,你自己都不希望被迫在你的眼中的道德觀裡做更錯誤的事情如果你挑一份工作是做違反道德的事 這個適不適合你的道德觀?
所以道不道德跟工作不工作求基本生存根本是兩碼事,這是你對基本收入的理念和對支持基本收入者的批評時,需要三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