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無家者多為老弱身障,無能力工作者,現代無家者則趨向年輕健康且有工作意願。從傳統到現代無家者的成因與類型已產生變遷,隨著自動化科技的發展,造成全球性的結構性失業,使越來越多人沒有固定收入,被迫淪落街頭 ,成為現代無家者。
露宿街道、公園或是廢棄建築,這是許多人對於無家可歸(homelessness)的典型印象。不過,輾轉流連於各種暫時性住處,像是親友家中、難民收容所或租屋;或者是長期寄人籬下、隨時可能會被趕走,也必須與他人共用住所設施的流浪者們,同樣也是一群沒有「家」的人。
如果租屋者在未來會因為經濟困難付不出房租,被迫離開他目前租屋的地方,那麼也應該定義為無家可歸。這樣的定義,正是肯認了家不該只是一個有屋頂的房子而已,而「頂上無棚(rooflessness)」也不是唯一的無家可歸型態。
對許多無家者來說,「居所」並不能與「家」劃上等號,家是長期提供心靈支持的地方,那裡總有人等著他回去、承接自己的脆弱。一個人的流浪,總是個人與結構因素交纏複雜導致,但在其中,與親屬、人際的斷裂,往往是陷入無家可歸的最後一根稻草。
有了固定住所的無家者,因為很多生活的需求能夠得到滿足,身心狀況都會變得比較健全,工作與群體生活能力都能和一般人相同,且更不容易放棄自己的人生。相反地,缺乏一個穩定的安身之所,無家者在人身安全、隱私、健康、教育與求職,甚至是最基本的投票權等層面,也都容易受到巨大衝擊與限制,並且容易情緒低迷,更難以融入社會。
許多研究已經指出,無家可歸絕對不只是沒有地方住的問題,也包含長期的失業、精神疾病的困擾、藥物濫用、家庭關係破裂……處於流離失所的不利居住環境,背後原因主要是家庭暴力、關係破碎以及經濟問題,因失業付不出房租被迫流落街頭,家庭暴力讓許多婦女帶著孩子離開家裡,許許多多的因素都可能促成與導致人們失去「家」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