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高漲的年代,租屋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居住型態,尤以都市人口居多。不少人在求學、工作階段,選擇離鄉背井,到大城市租房子,不管在哪裡,大家都會撥出夠多的預算在住的品質上,而無法有太多「儲蓄」。
對租屋族而言,房租支出真的是一筆沈重負擔,許多財經專家都建議,房租支出最好不要超過月薪的三分之一,只要你有高收入,哪裡都可以很「宜居」;而若僅在普通收入甚至基本所得線附近掙扎,那住在那些高所得、高發展、高物價的城市,只會讓生活更悽慘而已。
標上價格的商品,都有地方可以擺放展示,不需要日曬雨淋,身為人類,卻無法輕易取得能夠遮風避雨的房屋?因為高房價,有很多能提供給人居住的房屋被閒置,很多人無法住在這些房子裡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錢買房子。
當「儲蓄」並不能買房子的時候,有些長輩用幾十年前的陳舊價值觀去指責年輕人不儲蓄,其實毫無意義。在低薪的台灣,民眾的可支配所得其實很低,同樣十倍房價所得比,別的國家二、三十年能買房,在台灣可能一輩子都買不到。
病態的環境使大家對「儲蓄」的想法改變了。所以,有人選擇住好一點、離工作近一點,有人選擇吃好一點,有人選擇去上課精進自己或者買高檔奢侈品,「儲蓄」這個選項已經越來越不重要。
政府若要解決貧窮的問題,必須先從進入定居狀態開始,唯有在居住方面進入穩定的狀態,才有餘力去處理其他關乎,生存跟就業的問題。
缺乏一個穩定的安身之所,基層人在人身安全、隱私、健康、教育與求職,甚至是最基本的投票權等層面,也都容易受到巨大衝擊與限制,並且容易情緒低迷,更難以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