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房租最貴的舊金山鬧區街頭,經常可看到衣著褸襤,坐在大樓騎樓下,地上擺個保麗杯,一小塊紙牌寫著「無家可歸,飢餓,請幫助」或「請給我零錢」等之類的字眼,無家者們用乞求、無助的眼神,等待過往善心行人的施捨。
約有 7%的美國人曾經流落街頭,睡過收容所、街道、廢棄建築物、車上或車站,當中 2 成是有全職工作,卻因低薪而付不出房租;無家者無法住在房子裡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錢。
對無家可歸者來說,最好的藥物就是給他們提供住所,唯有在居住方面進入穩定的狀態,才有餘力去處理其他關乎生存跟就業的問題,這就是所謂的「Housing First (住房優先)」,它首先力求滿足人們對住所的迫切需要,然後再處理他們的其他問題。
紐約臨床心理醫師史貝瑞斯(Sam Tsemberis)嘗試新的無家者處置方法,取得突破性進展。他倡導的「住屋安置優先」(Housing First),是在沒有任何前提的情況下,直接幫無家者安排住房,安頓後才展開後續輔導工作,成功讓無家者脫離流浪生活,更大的成就在於,這個政策的花費成本,也節省將近一半。
Housing First 模式出現以前,一般認為,無家者必須先戒除不良習慣,等到身心恢復到一定水準,達到整潔(clean)、戒酒(dry)、戒毒(sober)的標準,才能提供住房安置,那些無法達到要求的人,只能留在街頭、醫院、監獄持續徘徊。這種表現夠好才能安置的輔導方式,與 Housing First 的理念相反,但後者成功比例卻高了很多。
Housing First 成功案例傳出後,聯邦政府擴大試驗規模,在西雅圖、波特蘭、羅德島等11 個城市,挑選 734 位長期流浪的無家者,再次以 Housing First 模式,先給予住房才開始輔導,事後追蹤結果顯示,無家者的精神狀況明顯好轉,進出醫院、監獄、滋事頻率降低,公部門支出成本大幅下降,一如史貝瑞斯在紐約的實驗。
舉例來說,科羅拉多州首府丹佛市(Denver)的 Housing First 方案,兩批接受安置的 150 名無家者,耗費的公務支出成本,比傳統處置方式減少 72.95%。猶他州鹽湖城為期 21 個月的試驗,單位處置費用由 2 萬美元降至 8,000 美元,節省成本達 60%。
Housing First 的種種經濟效益,很快在國會引發一波波論戰,但數據推翻了一切質疑,最後由朝野兩黨議員聯手提出《無家者緊急協助與快速安置住房法案》,取代原本的《麥基無家者救助法》,2008 年 7 月通過兩院表決,沒有遭遇共和黨抵制。 全美統計顯示,2010 年推行至今的 Housing First 政策,未接受安置的無家者人數減少 25%、長期無家者減少 21%、 流浪退伍軍人減少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