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人回歸社會很難找到工作,因此居無定所,沒錢生活,有些以廢棄空屋為家,四處流浪乞討,或偷或撿人吃剩的東西來填肚子。
這個社會是很殘酷的,在監獄的外面,你沒有錢只能等死,吃飯要錢(你願意吃剩菜?),租房子也要錢(你願意睡廢棄屋?),社會不接納他們,家人也無法支持他,走投無路之下飢寒起盜心,他們就會去偷搶拐騙,因為只有再回去坐牢才能活下去。
試想一下,那些判無期徒刑的人,囚禁二、三十年之後出獄,要他去找份差事做,他還能做什麼? 現在工作機會已經越來越少了,普通人都找不到工作了,更何況更生人。
任何人在走投無路之下,會想辦法找活路求生,而這個社會已經病態到,窮人必須去坐牢才能活下去,只有失去自由才能填飽肚子,在監獄裏不需要為明天憂慮。
經濟學家們可以確定的是,失業率愈高,犯罪率就愈高;失業率每上升一%,犯罪就會增加八.二%,暴力犯罪則增加一二.七%。
當一個人無法在合法的勞動市場獲得一份穩定收入,便容易走上犯罪這條路,例如偷竊、詐騙、販毒,因為「『犯罪』是高風險但高所得的勞動市場。」
矯正署近六年來的統計,受刑人的學歷以國中居多,而高中職則以些微之差拿下第二,兩者合計超過八成。整體而言,有近五成受刑人的教育程度是在國中及其以下。
受刑人學歷以國、高中職為主,入獄前多半為辛苦的體力活,而出獄後又因學歷偏低、年齡偏高以及更生人的標籤,難以跳脫低薪循環,再度落入貧窮。
近兩年來的統計數字顯示,「勉強維持家計」、「貧困無以維生」的比率加起來超過五成,這也凸顯「窮」和「犯罪」的關聯性。很多數據顯示,當基本生存獲得保障,會因為缺錢而再次犯罪的機率就會降低,更生人的再犯大概有九成都跟缺錢有關。
而全民基本收入是接住「更生人」的社會安全網,讓他們在社會上有尊嚴的活下去,至少讓他們有錢可以租房子和吃飯。基本收入能為所有找不到工作的人,以及無法在監獄外面生存的人,提供最基礎的生存保障,這會是打擊犯罪的最完美方法,如果「偷竊、詐騙、販毒」是他們活下去的唯一管道,那麼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刑罰能夠阻止他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