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可不可以吃牛排?窮人可不可以過年出國旅遊?路上的無家者可不可以擁有 iPhone?我們憑什麼禁止窮人把錢花在他們真正需要的物品上?
能夠支配自己的錢,而且必須為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沒有人會想要被支配,這是一種基本人權。無論窮人的錢是從哪裡來的,都是窮人自己的錢,他當然有絕對的權利去決定如何使用他獲得的每一分錢。
窮人不但像其他人一樣,有用好東西的權利,而且正是因為貧窮之故,他們比一般人更應該用好東西。品質不好的東西容易損壞,需要重複購買,造成更大的浪費。
品質很好、可以使用很久、價格貴一點的東西,長期來說比一直必須花錢修理便宜貨或是汰舊換新,要來得更划算。一支可靠的手機,對於窮人是否能夠生存很關鍵,甚至攸關生死,所以並沒有什麼叫做手機「太好」這件事。有錢人的生活中手機可有可無,跟對於社會邊緣人的重要性完全不同。
當我們對窮人說「你不配用 iPhone」的時候,我們其實是用金錢在加強社會的階級意識,企圖支配「窮人」可以擁有什麼。對於一個金錢、時間甚至口福都非常有限的人來說,如何優化資源配置、推遲滿足感,依照自己的心意,獲得最大程度的享受,是一件很需要智慧的事情。